手寫輸入
請選擇語言,然後說話

「辯」的倉頡碼、速成碼、粵音、拼音、正確寫法、筆順

倉頡碼與速成碼

圖解「辯」【倉頡碼】【速成碼】
「辯」的倉頡碼:卜十卜口十
辯: 卜 十 卜 口 十
歷史紀錄:

寫法與筆順

寫法和筆順的標準:
香港標準 | 字
以下是「辯」的正確寫法和筆順動畫

「辯」的讀音、解釋及詞語

中文解釋 :
辯論;辯護
英文解釋 :
Debate; to defend
簡體字 :
辩
漢語拼音 :
普biàn
粵語拼音 :
粵bin6
注音 :
ㄅㄧㄢˋ
部首 :
辛
總筆畫 :
21
第二學習階段詞語 :

辯論
(普: biɑ̀nlùn, 粵: bin6 leon6)

辯護
(普: biɑ̀nhù, 粵: bin6 wu6)

答辯
(普: dɑ́biɑ̀n, 粵: daap3 bin6)
備註 1
卜十卜口十
備註 2
卜十卜口十
隨機 | A

學習漢字

此頁提供「辯」字的規範寫法、筆順、讀音、粵音、倉頡、速成。是給中小學學生作學習之用。

香港標準的寫法是參考自香港教育局的《香港小學學習字詞表》和《常用字字形表》。

台灣標準的寫法是參考自台灣教育部的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》。

中國大陸標準的寫法是參考自教育局的《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》

日本標準是參考自文部省的《筆順指導の手びき》

雖然本網站所提供的資料,如字形、寫法、筆順等是依據各地教育當局的標準,但並非是唯一的、硬性的標準,僅屬參考性質。因漢字發展下,很多字都有多於一種寫法,稱為異體字,都被視為正確的。

倉頡碼和速成碼是參考自 hkcards 倉頡字典。倉頡拆碼圖片獲得 hkcards 倉頡字典授權使用。

倉頡/速成練習